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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19-20学年度教学仪器设备及相关建设经费预算的通知

关于申报19-20学年度教学仪器设备及相关建设经费预算的通知
 
       为做好19-20学年度财务预算,需提前将下学年度所需的各项办学条件建设、改造或设备添置事项汇总审批,以便提早计划安排,暑期建设,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1.有计划合理申报,避免重复建设。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资金,既要突出学校评建与发展的重点,又要兼顾一般。
3.民主理财,公开透明。二级学院或各部处室申报预算应在各二级单位主管领导主持下进行,按照学校确定的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精心组织,专题研究,充分论证。预算申报的项目及金额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开。
4.科学编制,强化责任管理。二级学院应认真理清现有的实验室及利用率,以及逐年已建设的情况,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及评建要求申报预算方案,预算方案一学年一申报,除非影响到学校安全稳定、正常运转的特办、急办事项,否则原则上不受理追加或调整预算的申请报告。申报单位对申报建设的实验室未来的利用率要有达标责任,不得出现建设后闲置或利用率过低的现象。
二、申报要求
1.二级学院及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由实验实训中心统筹,各教学单位按实验实训中心统一模版要求申报(电子版可按实际情况增加说明的内容)。由分管实验实训中心校领导牵头,结合整体规划,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论证会审后,将申报及审核意见汇总,报校长审批后报副董事长核准年度预算。
2.全校行政办公及后勤各类设备设施的添置预算,由资产处统筹汇总申报年度添置计划,统一申报经核准后按轻重缓急逐步添置。
3.全校原有建筑物或设施的维修改造(包括水电安装及维修)、装修等事项,由后勤服务中心统筹申报年度预算。
4.图书添置预算,由图书馆结合评建要求申报购置计划。
三、提交要求
(1)各二级单位需提交纸质文档入预算电子文档。
(2)申报单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预算资料。由于单位延误时间,导致预算不全的,责任由申报单位承担。
(3)经费预算超过30万元的项目,建设投入使用期满一年后,承担该项目的二级单位需提交预算执行绩效分析报告。
四、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前 ,由实验实训中心、资产处、后勤处、图书馆分别按各自统筹的事项汇总电子版报送财务处负责人。
另附各部门需填报的预算表。
 
 
广州商学院财务处
20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