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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及教学仪器添置规划及预算申报规范

广州商学院实验室建设及教学仪器设备添置规划
及预算申报规范

 
一、实验室建设指导思想和原则:
1.首先要有总体规划及专业定位,实验室建设与专业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满足办学基本条件指标(全校生均设备值3000元以上,年递增≤10%)。要做到总体有规划,然后分阶段有计划的建设。
2.实验室建设要注重资源共享的原则。专业建设及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就要综合考虑资源共享的原则,尽量可以逐步建设相近专业的综合实验室(可先完成基础的建设,同时在原有实验室的基础上可作功能扩展或综合利用)。同时还要考虑实验室(设备)利用率及使用效率的问题,对于更新发展快的设备,要综合考虑性价比,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不要过度建设。
3、有计划合理申报,一定要考虑轻重缓急,避免浪费或重复建设。对目前还没有招生的专业不要急于建设(新专业如不能共享原来的实验室,原则上招生后第2年暑期才建实验室),人培方案要专业实验课尽量排在第3学期后。
4.科学编制,强化责任管理。科学、合理地配置学校的教学资源,要综合考虑现状,认真理清现有的实验室及利用率,以及往年建设的情况,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按学年度申报预算,原则上一学年一申报(每年4-6月申报论证审批,暑期建设),除非影响到学校安全稳定、正常运转的特办、急办事项,否则原则上不受理追加或调整预算的申请报告。申报单位对申报建设的实验室未来的利用率要有达标责任,要和绩效考核挂钩。
二、建设申请表或 论证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文字论证部分包括:办学规模、专业基本情况及专业定位、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培养计划。现有相关实验室或设备情况,校内、校外有关资源的利用情况,以及同类院校相关实验室建设情况。
2.填报申请表部分包括:(详见附件)
①包括但不限于拟建实验室(或添置设备)的依据、必要性、可行性、目的、功能、规模及是否具备场地资源,以及要承担的课程、实验项目、课时、学生人数及师资条件。
②预计后续投入及耗材的情况。
③实验设备采购清单及经费预算。
三、 提交要求
(1)提交纸质文档或预算电子文档,由教务处(或实验中心)统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外请专家共同论证,汇总预算后(也可逐项)报院务会、董事会通过。
(2)申报单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预算资料。由于单位延误时间,导致预算不全的,责任由申报单位承担。
(3)经费预算超过20万元的项目,建设投入使用期满一年后,使用单位及教学主管部门(实验实训中心)需提交预算执行绩效分析报告。
、申报时间  每年6月20日前完成所有论证及审批流程
附件1:
  
附件2: 教学仪器设备添置及实验室建设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