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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申请劳务费发票代开流程

        鉴于各部门及教学单位平时报销业务中涉及到外请专家讲座或支付外单位人员劳务费,支付时难以取得劳务发票报账的这类情况,学院财务处经与税务部门多次联系,签订了代开代征劳务费(按次申报)的协议,以后此类劳务费(讲座、搬运劳务、配匙、修补等提供劳务事项)可以由本单位财务处办税员代开发票。根据新个税法,现对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做如下通知:
 
一、代开发票的事项:
1、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承担,单位是不能代其支付的,因此劳务费均为税前金额,收款方取得的金额为税后金额,涉税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优惠减半)、教育费附加(不达限额免征)、个人所得税。
 
2、有关计算方法(根据税务系统的要求自动计算),规则如下表:
开票金额
X
增值税a
X/1.03*3%
城建税b
增值税*3.5%
个税c
800以下免税;800(X-800)*20%4000X*80%*20%
实发
X-a-b-c
800 23.30 0.82   775.88
3000 87.37 3.06 421.91 2487.65
5000 145.63 5.1 775.88 4073.39
 
注:增值税为不含税劳务费3%(收入额除1.03),城建税为增值税额7%(优惠减半征收3.5%)
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征收税额计算:征收收入为减掉增值税、城建税后所得。
 
二、申请开票及报销流程:
1、聘请单位要准备好聘请专家的身份证、银行卡(如果要领取现金不需要)、及 《校外人员(居民)(劳务报酬)发放明细表》附表一,提前三天带申请表来财务处311办公室开具劳务发票并代扣税。
2、支付流程(现金或银行支付):
a、 现金发放:OA预支申请(审批人黄剑),上传附表一做OA附件,注意是 税后金额,支付时收款人在附表一签字确认并作为OA报销原始凭证;
b、 银行发放:OA发起费用审批申请,走完报销流程后交由出纳网上银行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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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附表一: 劳务开票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