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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财务处职责

                                                财务处职责范围                                 
  

          财务处是学校负责各项资金收付、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审计,监督规范各项经济业务行为,以及为教育教学提供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 财务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的财经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办法,并规范、落实执行。
  • 财务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方案,并监督落实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及预算的调整,。
  • 资金管理:负责库存现金、发票、支票、财务印鉴、收据等重要财物的管理,根据学校财务资金及收支状况,做好资金规划及筹资或投资行为管理,合理安排及调配资金,做好资金风险防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 收费管理:负责各类收费标准核定及审批工作,按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做好收费公示,组织学校学费、住宿费及各种杂费或代收费的收缴、统计等工作。
  • 费用审批及会计核算:根据财务制度做好日常费用审批及报账手续,负责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工作,凭证的复核、装订,会计档案的保管等。
  • 薪金发放:发放全校教职工工资、津贴、酬金、补助、节日补贴等,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住房公积金、水电费等杂费。
  • 专项经费管理:负责财政下拨各项目经费的管理,按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核算,及时统计、上报、核对各项目经费的结余。
  • 服务师生:智慧校园系统师生开户、办理校园卡、充值、水电收缴、遗失补卡、网络上迎新、发放学生奖助学金,配合学生处开展学生助学贷款工作。
  • 税务申报:负责单位所得税、增值税等各项税费的申报及缴纳,年末完成汇算清缴报告。
  • 财务报告:按月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时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年末完成年度审计报告。
  • 各项年检及财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定期要求上报的各项报表,包括统计局报表、教育厅年检报告、教育经费基层表、高基表等
  • 评建评估工作:配合教学部门完成教育厅每年要求上报的状态数据、质量年报数据,各项教学评估、党建工作评估、思政评估等。
  • 资产监管清查:负责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的价值管理,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及财产使用部门开展财产清查、资产报废等。
  • 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参与立项审批、合同汇签、采购招标、工程验收及大项采购验收等,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监督。
  • 财务监督:负责接受财税、审计及教育主管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检查,发挥财务监督的职能,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对学校经济活动审计、监察。